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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史蓋倣歷代全史之體,故其世家則只載年月綱領而已。其餘國政沿革人物出處可鑑可戒者,皆散在雜志列傳之中。學者乍見漫不省,先後次序雖曰一書而其實三書也。且卷秩甚多,披覽未半,輒至厭倦,吳氏澐爲是之病作纂要以便觀覽,而但紀年則所戴太略事實之可攷者,盡在列傳,是亦未免一冊而二書,參考之難猶夫前也。通鑑雖湊合成書而既無綱目之別、編年之次,觀者亦無以挈其綱要。今姑取麗史世家綱領及諸書特,筆者為之綱,旁搜列傳雜志及諸書中事迹,以為目,而分注其下。雖世家所不載而必當立綱處,則亦別立綱而注其事。至於筆法褒眨,則略倣舊史不敢以妄意多所增損。 | 麗史蓋倣歷代全史之體,故其世家則只載年月綱領而已。其餘國政沿革人物出處可鑑可戒者,皆散在雜志列傳之中。學者乍見漫不省,先後次序雖曰一書而其實三書也。且卷秩甚多,披覽未半,輒至厭倦,吳氏澐爲是之病作纂要以便觀覽,而但紀年則所戴太略事實之可攷者,盡在列傳,是亦未免一冊而二書,參考之難猶夫前也。通鑑雖湊合成書而既無綱目之別、編年之次,觀者亦無以挈其綱要。今姑取麗史世家綱領及諸書特,筆者為之綱,旁搜列傳雜志及諸書中事迹,以為目,而分注其下。雖世家所不載而必當立綱處,則亦別立綱而注其事。至於筆法褒眨,則略倣舊史不敢以妄意多所增損。 | ||
− | + | 本國雖歲奉中國正朔,而此書乃本國私紀,故以本國紀年而分注中國年號於其下。且書甲子於逐年之上行外以表之。無取其見於宋史者以訂其異同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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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此書雖起自麗祖之即位,而當時新羅、百濟尚存,故麗祖統合以前,則用綱目無統例列書三國於甲子下。但麗濟皆本於羅,故略用君臣之例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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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編年之際、或春無可紀之事,則首書夏夏秋冬亦然。若一年全無可紀之事,則袛書年以表之而已,不敢依春秋。雖無事而必書春秋以成歲之例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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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一歲中但用月分編窆而已,不敢用春秋以日紀事之例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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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注事於綱領之下,皆旁搜諸書考訂日月。至於日月不可考而事不可不紀者,及人物行迹相隣而無甚異同者,則不立綱而只以類附見焉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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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列傳雜志中但紀其年而無日月可考者,則不得已於逐年之末立綱以見焉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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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稱宗,稱陛下、太后、太子、節日詔制之類,雖涉僣偽,今不可盡行刪削,故只仍當時所稱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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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禑昌紀年只仍吳氏纂要之例,不敢有所改易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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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事大交隣、朝聘往來,雖煩必書。天灾時變雖不可盡書,而如日食、地震、彗孛、飛流之類,雖煩必書。至於星辰晝見風雷霜雹人妖物恠等,則只書其特異者焉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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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如燃燈八關醮祀等事,及其餘歷代例行而不可盡紀者,則只於始見處並著其首末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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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事有相連不可分紀者,則或於首起處終言之,使無散漫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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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除拜國相,雖煩必書。如君子小人表表用舍之處,則雖非相職亦書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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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人物事迹隨事編摩,而其有遺漏者,則收入於書卒之下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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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官制沿革各隨當時所稱而書之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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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州縣名號各注今名於其下,而不可考者則闕之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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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讖緯不經荒誕鄙俗之說,今皆刪去,衹存其近實者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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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有可疑不可為典要者,則分注錄之,以附傳疑之義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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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諸書中先儒及史家評論間取而芟載之。當時史官則稱史臣,後日撰史時諸臣則稱史氏。若其人姓名可考者,則皆書某氏某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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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文字艱澁難有差謬可疑處,不敢輒改並仍其舊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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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凡附愚見處,則以按字別之,而圈其上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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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translation) | (translation) |
2017년 7월 31일 (월) 02:19 판
Primary Source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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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 | ||
English | Yösa Chegang | |
Chinese | 麗史提綱 | |
Korean(RR) | 여사제강 | |
Text Details | ||
Genre | Old Books (古書) | |
Type | History 歷史書 | |
Author(s) | 兪棨 | |
Year | 1667 | |
Source | ||
Key Concepts | History | |
Translation Info | ||
Translator(s) | Participants of 2017 Summer Hanmun Workshop (Advanced Translation Group) | |
Editor(s) | King Kwong Wong | |
Year | 2017 |
Introduction
Original Script
Classical Chinese | English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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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史提綱 序 高麗史凡一百三十七卷。有世家有列傳。有志有表。辭事散出。不可領要。市南兪公棨爲是之病。略依朱子凡例。表年著統。大書提要。而又分註以備事。總十二卷。名曰麗史提綱。嗚呼。欲知麗氏始終者。觀於是而可以如指掌矣。蓋嘗論之。麗祖之功。可謂盛矣。其歷世至於四百七十年之多無怪也。然四百七十年之間。治日絶少而亂日甚多。至於中葉以後則其亂尤甚矣。然究其所以然。則莫不由荒怠淫佚。以喪其修齊之道。故卒爲夷狄禽獸之歸。逮自宣惠以後。則又自以爲結親胡元。可恃以爲安。而無意於自治。故卒至父子相圖。君臣相譖。妃匹亦相恨訟其君。若漂偶凍雀之可哀。其綿延歲年者。特貞疾不死之象爾。且如南海之揭陽。韓文公尙以爲遠惡。至有黃陵之禱。而顧乃以千乘之君。只與數十傔徒。投畀於此。而卒死於道路。至於吐蕃之謫。則又不忍言矣。羯羠之愛。其可恃哉。故麗氏歷世之多。不若不多之爲愈也。然南宋之人。尙稱其風俗之好何也。蓋當夷虜充塞之時。以嘗臣服於宋朝也。艱關海陸。朝聘猶通。又嘗求醫。密效忠款。此實天理之不泯者。故時有禮義之俗。而見稱於中朝如此。且受其臣忠義之報。前有李益齋諸公。後有鄭圃隱諸賢。其事跡昭著。此皆屢書而不一書者也。豈所謂積陰之中。陽未嘗無者耶。蓋嘗聞大綱槩擧而鑑戒著矣。兪公此書。殆庶幾焉。昔司馬公編進資治通鑑。揆其名義。蓋欲資世治而通爲後鑑也。兪公用心之勤。未必不出於此。而惜乎。未及奏御也。然此書終不可私也。儻有天幸。得蒙睿覽。則其有助於聖朝之鑑戒也。豈其少哉。語曰法後王何也。以其近也。然則其所不可法者。亦當愈近而愈爲戒也。愚旣爲是說。以列篇首。而因有所感焉。夫高麗以東表偏服。距全閩萬有餘里。而其見稱於朱夫子者甚詳。其爲榮耀。豈止如華衮而已。而爲麗史者乃無一言以爲引重者。豈當時文獻不足而然歟。我朝風敎。專尙洛建。一變麗俗。使當朱子之世。則其所稱道。又當如何。而謂今日又以爲如何也。竊不勝慨然太息。而因掇麗朝之猥見稱說者數條。隨類附見。使覽者有考焉。嗚呼。九原可作則市南公亦必莞爾而笑也。崇禎丁未元月二十六日。恩津宋時烈序。 |
(translation) |
麗史提綱 凡例 我東方自箕子以後即有文字,而載籍無徵。三國分爭,各有文史,然亦多不傳。金富軾撰三國史,所載類皆荒誕,不足憑信。且世代遼遠,國政沿革人物出處無可考信。故今斷自高麗太祖即位之後,編年作書,名以麗史提綱。 麗史蓋倣歷代全史之體,故其世家則只載年月綱領而已。其餘國政沿革人物出處可鑑可戒者,皆散在雜志列傳之中。學者乍見漫不省,先後次序雖曰一書而其實三書也。且卷秩甚多,披覽未半,輒至厭倦,吳氏澐爲是之病作纂要以便觀覽,而但紀年則所戴太略事實之可攷者,盡在列傳,是亦未免一冊而二書,參考之難猶夫前也。通鑑雖湊合成書而既無綱目之別、編年之次,觀者亦無以挈其綱要。今姑取麗史世家綱領及諸書特,筆者為之綱,旁搜列傳雜志及諸書中事迹,以為目,而分注其下。雖世家所不載而必當立綱處,則亦別立綱而注其事。至於筆法褒眨,則略倣舊史不敢以妄意多所增損。 本國雖歲奉中國正朔,而此書乃本國私紀,故以本國紀年而分注中國年號於其下。且書甲子於逐年之上行外以表之。無取其見於宋史者以訂其異同。 此書雖起自麗祖之即位,而當時新羅、百濟尚存,故麗祖統合以前,則用綱目無統例列書三國於甲子下。但麗濟皆本於羅,故略用君臣之例。 編年之際、或春無可紀之事,則首書夏夏秋冬亦然。若一年全無可紀之事,則袛書年以表之而已,不敢依春秋。雖無事而必書春秋以成歲之例。 凡一歲中但用月分編窆而已,不敢用春秋以日紀事之例。 凡注事於綱領之下,皆旁搜諸書考訂日月。至於日月不可考而事不可不紀者,及人物行迹相隣而無甚異同者,則不立綱而只以類附見焉。 凡列傳雜志中但紀其年而無日月可考者,則不得已於逐年之末立綱以見焉。 凡稱宗,稱陛下、太后、太子、節日詔制之類,雖涉僣偽,今不可盡行刪削,故只仍當時所稱。 禑昌紀年只仍吳氏纂要之例,不敢有所改易。 凡事大交隣、朝聘往來,雖煩必書。天灾時變雖不可盡書,而如日食、地震、彗孛、飛流之類,雖煩必書。至於星辰晝見風雷霜雹人妖物恠等,則只書其特異者焉。 如燃燈八關醮祀等事,及其餘歷代例行而不可盡紀者,則只於始見處並著其首末。 凡事有相連不可分紀者,則或於首起處終言之,使無散漫。 凡除拜國相,雖煩必書。如君子小人表表用舍之處,則雖非相職亦書。 凡人物事迹隨事編摩,而其有遺漏者,則收入於書卒之下。 凡官制沿革各隨當時所稱而書之。 凡州縣名號各注今名於其下,而不可考者則闕之。 凡讖緯不經荒誕鄙俗之說,今皆刪去,衹存其近實者。 凡有可疑不可為典要者,則分注錄之,以附傳疑之義。 凡諸書中先儒及史家評論間取而芟載之。當時史官則稱史臣,後日撰史時諸臣則稱史氏。若其人姓名可考者,則皆書某氏某。 凡文字艱澁難有差謬可疑處,不敢輒改並仍其舊。 凡附愚見處,則以按字別之,而圈其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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