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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Chinese = 竹溪志, 院規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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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년 7월 20일 (목) 17:44 판


Introduction

Original Script

Classical Chinese English

【院規】 周世鵬

一曰謹祀。二曰禮賢。三曰修宇。四曰備廩。五曰點書。 夫不謹則祀不享。不禮則賢不至。宇不修則必壞。廩不備則必匱。書不點則必散。五者。不可以廢一也。

斯文統檢。有司監掌。 學田所出。每年十一月。院長成冊三件。一件申于官。一件報于斯文。一件留置院中。寶米所納。每年正月。成冊三件。其申報如前。必存本取息而用之。若不待存本而先用其息。則在民腹中而未納者。有本之名。無存之實。須以先納者充存其本。然後。用其所息。可也。今夫列邑司馬所。亦多置田立寶。然而送迎婚喪之需。或資於此。故其久保也。鮮矣。若書院則必以養賢爲主。無他耗費。然後。庶可支久。無大闕欠。

別擇業文信愼者一人。爲院長。又擇一人。爲貳。共主院事。 主院者若遠居。則雖有至誠。不得常常顧之。必致荒廢。須以大平 內外竹內外東 五里人爲之。可也。某初於舊興。得一士金仲文。俾掌文成公祠事。其所居至近。其用意甚專。刊荊榛開廟院。實賴其力。至於典祀禮賢。亦終始一心。使之久主廟院。必不中廢。某少時讀書諸山。間見有僧之創寺者。名曰化主。護其寺甚於護身。觀其志。雖所謂削足矐眼而不顧也。夫僧猶然。況於士人乎。余由是益信金生之愼護也。苟無大故。雖終身仍掌。可也。然若怠於禮賢。使訑訑之色拒人於千里之外。則亦不可一日爲是任也。誠在諸斯文審察何如耳。

春秋大享。例卜季月上丁。上丁有故。改卜中丁。有故者。如國諱私諱之類。 凡舍菜先聖。必於春秋仲月。而此則卜季月者。公旣配享仲月。而上巳之淸明重陽之佳節。卽公平生所浴禊遊賞於此者。追而祭之。公必樂而降歆。祭之日。盡會一鄕父老斯文秀士於溪上。而爲飮禧禮。相與風詠而歸。則所謂神人以和者。必於此而得之矣。

備三獻官六執事。 有司前期七日告斯文。豫定獻官及諸執事。

致齋日。獻官點曬藏書。省視牆宇虧漏。會計米穀什物。受禧日。衆斯文共察之。 若司馬有司則每節必檢。院中有司則每月必檢。

邑宰子弟不得留滯貽弊。 留滯則不但所率之丘侵弊守直之家。漁食隣閭。橫生憤怨。其漸不可勝言者。甚者。不敬廟庭。不謹書院。視淨室思淫。視華壁思穢。其毁瓦畫墁。未必不自子弟始。嗚呼。世有父兄仁而子弟未仁者。亦有子弟仁而父兄未仁者。聞吾言。豈不爲之回動乎。然固有父兄子弟俱仁者矣。而亦有父兄子弟俱爲未仁者。如吾望何。

邑宰子弟。不得擅便書冊。 擅便則必有因緣偸竊之弊。子弟之心。父兄豈盡知之。若携出院門。或致遺失。則人必曰偸竊也。其貽愧。當與竹溪同其流也。爲父兄者可不警哉。爲子弟者可不懼哉。某故不令子弟寓于此。欲防其源也。然有大志而無書冊。積誠來學之君子。則亦不可一切拘於此例也。

禁射侯遊宴。 鄕飮酒及斯文雅飮。則此固其地也。至於浮浪之輩。不解文字而醉紅裙拍肩執袂。歌呼嗚呼。必事淫泆而爲快者。則不但爲溪壑之所羞。將必有損於廟院。亦須從容忠告。勿使相近。可也。若暴禁則反遭不逞之怒。不如不禁之爲愈也。然聞吾言。彼必自避。亦不待禁也。

復守直四家。人不得役。官不得奪。 今之列邑爲私伴者。亦多矣。不奪彼而取此。則是武人高世之罪人也。

凡入院之士。司馬則如入大學。其次初試入格者。雖非入格。其一心向學有操行而願入者。有司稟于斯文而迎之。 夫開院固欲迎賢。若濫入則不肖者間之。非徒耗廩。將有損於書冊什物。愚者至而賢者必不肯來。亦荒廢廟院之一漸也。其擇尤不可不謹也。

別置入院錄。凡入院之士。必自錄姓名。且記其來寓年月。 夫題名者。豈偶然哉。後來者必披案歷指曰。某也學而爲己。某也學而爲人。某也生而有愧。某也沒而無怍。其窮達雖殊。而賢愚亦遠。嗚呼。可不懼乎。可不勉乎。


(translatio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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